
美國加州日前成為第33個正式加入"車內手機使用法令"的聯邦成員,該法令將禁止所有人在駕駛車輛時撥打或者接聽手機,當然這裡的禁止指的是駕駛人一邊用手使用電話,一邊開車這種危險的舉動。
法令允許駕駛人在開車的過程中使用藍芽或者耳機等其他設備進行免持接聽。對於那些18歲以下的駕駛人,法令則禁止他們在駕車時以任何形式撥打或者接聽電話。萬一被確認違法,那麼駕駛人將會被處以20美元(約合台幣608元)的最低罰款,如果再犯,這筆罰款將會上升至50美元(約合台幣1,520元)。

法令允許駕駛人在開車的過程中使用藍芽或者耳機等其他設備進行免持接聽。對於那些18歲以下的駕駛人,法令則禁止他們在駕車時以任何形式撥打或者接聽電話。萬一被確認違法,那麼駕駛人將會被處以20美元(約合台幣608元)的最低罰款,如果再犯,這筆罰款將會上升至50美元(約合台幣1,520元)。

1. 這算是考古題?通過法令已經是幾百年前的事了吧?加州都已經在08年七月一號開始實施這項法令了。
Posted at 8:37PM on Jul 4th 2008 by djAndy